替換命令的快捷鍵是 RE。步驟如下:1. 選中要替換的對象;2. 輸入 RE 或按 F3 快捷鍵;3. 指定或選擇新對象作為替換對象。替換命令可替換線、多段線、圓弧、圓、橢圓、樣條曲線等對象。注意,替換對象必須與被替換對象具有相同的插入點。
快捷鍵:RE
CAD中替換命令的快捷鍵是RE。
詳細步驟:
- 選中需要替換的對象。
- 在命令行中輸入RE或按RE快捷鍵。
- 指定新對象或選擇它作為替換對象。
替換命令的使用:
替換命令用于將選定的對象替換為其他對象。它可以替換以下類型的對象:
- 線
- 多段線
- 圓弧
- 圓
- 橢圓
- 樣條曲線
提示:
- 在使用替換命令時,確保新對象與選定對象具有相同的插入點。
- 如果新對象比選定對象大,它將覆蓋選定對象。
- 如果新對象比選定對象小,它將成為選定對象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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